2)第三十四章 我是美妆博主!哦……失敬失敬!_半死不活的歌坛新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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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

  “你在这儿签个名吧……”

  “啥?沈总,我没听错吧?”

  沈夏硬着头皮把本子递给莫小沫:“我Daddy特别喜欢你,我这次来也是为了他,签你代言也是为了他。”

  莫小沫了然接过笔:“我说呢,你们这大馅儿饼直接给我砸懵了。替我谢谢你……Daddy,你Daddy是?”

  “

  e沈……”

  莫小沫边说边在本子上写着:“我也特别喜欢他,真的,华人之光!”

  莫小沫洋洋洒洒写着,沈夏好奇地凑过来看,只见莫小沫下笔如有神,让他不禁想起一本最美书籍——《虫子书》。

  这哪是人写的字啊?虫子都爬不出这么难看!

  莫小沫署上名后抬头,看见沈夏一言难尽的表情,也有点不好意思。

  “那个……要不……我还是给你录个视频吧……”

  沈夏面无表情地举起了手机。

  “我没化妆行吗?”

  “呵呵,比你写得字行太多了。”

  莫小沫调整了下状态对着镜头道:“沈先生您好!我是莫小沫,我也特别喜欢您!我打小儿就老在杂志上看见您的作品,真的,就一个字——绝!您能喜欢我,我真的太荣幸了!我一定不会辜负您这份儿厚爱,您擎等着看后几期节目吧,包君满意!”

  “完了?”

  “完了。”

  “您倒是不谦虚。”

  莫小沫耸耸肩:“我猜沈先生也不是喜欢我的谦虚。”

  “你这人一直这么讨厌么?”

  莫小沫竟还认真地想了想:“没有吧,喜欢我的人挺多的。”

  沈夏懒得再跟她废话,回了会议室催着人把合同打出来,拿给莫小沫。

  “你不用再看看?或者请个律师审审什么的,毕竟你没经济公司……”

  “不用了,我信得过贵公司。”

  “拍摄时间、待遇你没什么想法?”

  莫小沫一拍脑门:“忘了看报酬!”赶忙翻到费用那条,简单扫了眼就答道没问题。

  沈夏懒得再提醒这位,礼貌地伸出手:“合作愉快!”

  两人终于成功地握了回手,连老天都要被感动了,直接打了个雷响应。

  “变天了,沈总也早点回去吧。”

  曲思维边收拾着东西边问:“莫小姐,我们怎么联系您?比赛期间您手机应该打不通吧。”

  莫小沫倒是忘了这个问题,示意曲思维稍等,自己“噌”就窜了出去。

  “师父,你跑什么?”

  莫小沫一跑到工作区就遇见了程思政,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,说也说不出个囫囵话,干脆直接拎起程思政一起跑了回去。

  沈夏看着两个跑得一头汗的人,诧异道:“这是几个意思?”

  莫小沫指指程思政,喘着大气道:“电话……有事……找他……”

  程思政虽然还没搞清楚什么状况,但多年的跟屁虫瞬间领会了莫小沫的意思:“我的电话是18#你们记下,有事找莫小沫的话联系我就可以了。”他说着僵硬地伸出手,“你好,鄙人程思政。”

  “什么?师父!你竟然是黎煦寒山代言人了?”程思政兴奋地一蹦三尺高。

  “不是代言人,就是个青春大使。”

  “不愧是师父,就是厉害!”程思政美滋滋地看着莫小沫,突然一拍大腿,“对了,师父,这次主题曲,你和肖晴雪要争C位这事儿,你知道了吗?”

  莫小沫伸出去揉程思政脑袋的手僵在半空中,心里万千羊驼化成一句:焦亮……你姥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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