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邓耀华问道。
“能!”黄良信心十足。
苏国提供的狙击步枪,有效射程八百米,以他的枪法,足以射杀一千多米的敌人。
前世有个姓张的狙神,用一把普通步枪,成功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。
普通步枪的有效射程,只有四百米左右,没有瞄准镜的普通步枪,都能干掉八百米左右的洋鬼子,何况是狙击步枪了。
“这是最后一支新枪。”邓耀华让人拿来一支崭新的狙击步枪。
“谢谢团长。”黄良敬了一个军礼。
“多杀几个敌人。”邓耀华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是!”黄良大声应下。
半个月后,或许是谈判陷入僵局,双方再次大战。
实力日益提升的黄良,视力越来越好,狙击步枪上面的瞄准镜,也被他拆下来了,双眼就能看到一千多米的敌人,瞄准镜明显是多余的。
凭借神奇的心力,心、眼、手合一的他,开枪速度惊世骇俗。
平均射杀一个敌人,耗时不到一秒,而且枪枪夺命。
敌人离得远的时候,他用狙击步枪,敌人冲到四百米左右,他就用半自动步枪。
山下血流成河,放眼望去,到处都是联军士兵的尸体。
“这几个月下来,死在我手下的敌人,应该有一万多个了。”
黄良使用过的枪支,已有三支半自动步枪与两支狙击步枪的膛线被磨平了。
这还没算大战之时,他更换使用过的半自动步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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