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七章 相见欢_最春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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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锦言已经八岁,虽然没有外人,可她还是隔着屏风,在小桌子上用膳。

  隔着黄花梨木屏风,她不时听到罗绍的笑声,笑声恣意爽朗,生机勃勃。

  爹爹平时一定很寂寞吧,否则不会来个客人就这么高兴,以前在任上时琐事极多,忙忙碌碌地倒也没有什么,现在闲下来,他除了偶尔和焦师爷、林总管说说家里的庶务,也就是和女儿下上几盘棋了。

  爹爹身边早就该有个知冷知热,又能红袖添香的人了,可她是做女儿的,总不能到大街上找媒婆子给爹爹说亲吧。

  上次有个丁翠湖,可偏偏又是个胆小如鼠的,这样的女子,别说和爹爹共历风雨,就是庄子里的丫鬟婆子她都整治不了,到时说不定还要被姐姐姐夫牵着鼻子走,当然不会是爹爹的良人。

  用过晚膳,众人相继离开花厅,七月的夜晚,院子里有蚊子在耳边嗡嗡直叫,常贵媳妇一边走路,一边用团扇给罗锦言轰蚊子,正和罗绍道别的李青风见了,匆忙和罗绍说了一声,便快步追上去,从腰上解下一只小小的荷包递给常贵媳妇。

  “这里面是驱蚊虫的草药,没有异味,但很有效,是我在福建时得的方子,你给惜惜系在身上,明天我让人把方子抄过来。”

  常贵媳妇连忙接过来,给罗锦言系在衣裳上,罗锦言笑嘻嘻地向表哥道谢,李青风摸摸她的头,笑容如晚香般明媚:“和哥哥不用客气,早点回去睡吧。”

  目送着罗锦言由丫鬟婆子簇拥着走进夜色中,李青风这才带着小厮去了暂住的客房。

  月光洒在石阶上,罗绍看着刚才的一幕,若有所思。

  两套妆盒,满池娇的送给已经嫁进门的长媳,花开富贵的给了年幼的外甥女,看上去恰如其份,相得益彰,可罗绍却总觉得怪怪的。

  李青风这个内侄,着实令他惊艳,行的是商贾之事,却通身上下不落半丝伧俗,又生得一副好相貌,端的是春风十里的扬州水土才能养育出来的人物。

  可惜没有功名,又比惜惜年长许多,如果他小上五六岁,哪怕是个秀才也好,和惜惜就是天生一对,让惜惜嫁到舅舅家,自己还有什么不放心的,不是比留在家里招婿更好啊。

  “唉!”罗绍深深叹口气,天不从愿啊,他要到哪里给惜惜找一个,像李家这样疼惜惜,又有李青风这样的样貌,比李青风有学识,比李青风年轻,又会讨惜惜喜欢的女婿呢?

  对了,李家有四个儿子,李青风还有两个弟弟,最小的那个今年十二岁,据说是个读书种子,去年李毅还曾修书给他,问他有没有门路,想送小儿子到京城读书。

  罗绍想起那对兔子,李青风说过,这对兔子是他四弟送给惜惜的。

  莫非李家送来这套妆盒,也是想让惜惜做他家的小儿媳?

  罗绍越想越觉是这回事,次日就把李青风叫过来,问了李家四郎李青越的事,得知李毅原想让李青越到京城求学,可李青越明年准备下场,这样一来一回很是耽误学业,就让他留在扬州了,待到明年下场之后,有了功名,到京城更能找到好书院。

  听起来那李青越下场似是颇有把握,若是明年他能考到功名,那他也只有十三岁,十三岁的秀才啊,罗绍心情大悦。

  又问起李青越的样貌如何,李青风不明所以,只好说到:“我们四兄弟长得都很像,四弟年纪虽小,可已经到我耳朵这里了,再过几年,应该比我长得高些。”

  罗绍更是满意,以至于几天后,罗锦言想跟着李青风到京城去玩,他也满口答应,大半年来第一次也想出门了:“爹爹和你们一起去,你二表兄忙着谈生意,爹爹带你到处逛逛。”

  三日后,罗绍带着罗锦言,由李青风陪同,离开昌平去了京城。

  一一一一

  亲们,今天的更新送上,李青风应是罗绍的内侄,昨天的那一章写成外甥了,已经改过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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