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从现在的一些回答中看来,有些人会觉得上述情况中的人四肢健全就应该自食其力,没有必要睁只眼闭只眼。虽然这种想法看起来无可厚非,但是我却觉得有点冷漠不是吗?难道社会不是靠着人们之间的宽容和理解,才和谐发展的吗?
送温暖是人情,是慈善,是回馈社会,我送别人一双急需的手套,别人感激我,这很好。
然而送温暖不是义务。上面的情况多半发生在我这个人家庭条件不错的情况下,一双手套对于我的资产可能只有万分之一甚至千万分之一。如果我是富豪,我少不得做还要资助大学生之类的慈善活动。
可如果我也经济困难怎么办?我一天就挣20块钱,我也会送双价值15元的手套吗?恐怕不会。
【便利店买东西还缺几块钱,可以睁只眼闭只眼】
——你是店主的话,还行。你若只是营业员,也这样做吗?
换个立场想想,慷他人之慨总是比自己付出代价要容易得多。
一、偷东西就是偷东西。你可以说他们可怜,但是偷东西就是犯法的。
杀人就是杀人。你可以说他们可怜,但是杀人就是犯法的。
每个人都要为他的行为负责,不能因为某人平日可怜就能不追究,就能放一马。
把理性的归理性,感性的归感性,二者要分开。
二、即使讲感情,我也并不认为题设中所说的就是【弱者】。
不问自取、剥夺生命的还是弱者,那受害者算什么?更弱者?
平时是弱者,关键时刻却成为掠夺者。
为之开脱无罪会创造更多披着弱者皮的掠夺者。
三、很多时候,做错了事而不受处罚,会导致更重大的问题发生——比如社会契约遭到破坏。
试想,如果穷人偷东西就可以不处罚不追究,那很多穷人岂不都有跑去做贼的倾向?被偷的人大增怎么办?
对于个人也是一样,如果你的孩子极度任性而你不管教,他的未来就毁掉了。
四、现实生活中要架梁子,说"给我XXX一个面子"是要付出代价的——要不你替人赔偿,要不你用自己的权威把受害人的索赔想法压下去,这都是成本,他们做这些,没人说他们是“圣母婊”。
可“圣母婊”(其实我觉得这个称呼太侮辱性了)所代表的一类人,喜欢给掠夺者做人情,喜欢为所谓的弱者发声,然而他们并没有什么损失,这等人情谁都能做,门槛太低。
而且,杀张家的时候他是圣母,抢李家的时候他是圣母,偷他家的时候,他还是圣母吗?
恐怕他会比任何人跳的都狠。
1935年的冬天,是美国经济最萧条的一段日子。这天,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,正在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。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她衣衫破旧,满面愁容。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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