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八九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_权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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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,未尝一败。而破虏军在禁军八大军中并不突出,孰优孰劣,不言而喻。虽然是秦国的头号大敌,但军人的骄傲还是不容许他们肆意贬低敌人的威名,这名军士心有不甘的道:“应该是百胜军吧。”

  秦雷对他的坦诚很满意,点点头又问道:“那是你们现在厉害些,还是孤王在乾州深山里临时练出来的队伍厉害些呢?”

  卫士们嘿嘿直笑,这还用说吗?据说那时候的盔甲都是从黑市买的,弩弓沉重无比不说,还是单发的,跟本没法与现在相比。

  一番敌我对比,兵士们自然就觉得与前辈相比,他们遇到的问题要轻松一些了。其实根本不能这样做比较,要知道那次的敌人只是两营百胜预备军,无论从人数到战力,都不能与破虏军相比。只是经历那次逃亡的人,都有意无意夸大敌人的声势,让这些后来的真以为他们与百胜军干过似的。

  秦雷自然乐得将错就错,又与兵士们聊了会天,给他们鼓了鼓劲。此时,不远处传来一阵锅铲敲击铁锅的‘锵锵锵锵’声,这是厨师长通知大伙可以开饭的信号。

  兵士们早就闻到一阵阵香味,只是听秦雷说得入神,没有在意罢了。现在听到开饭的信号,肚子都咕噜咕噜响起来。秦雷怎会不知他们怎么想,大手一挥道:“去打饭吧。”兵士们欢呼着爬起来,按小队为单位,排队去找自己的火头军。

  秦雷也起身跟着过去,随便到了一口大锅旁,那是满满一锅香气扑鼻的糊糊。兵士们把自己的头盔翻过来,在里面垫个油纸袋,大锅边的火头军就拿着个大勺,往头盔里舀糊糊。舀上两勺,就能把头盔盛的满满的。分到饭的兵士们便捧着头盔到一边铺着的油布旁坐下,大口吃起来,看来这一头盔瞧起来不怎么地的糊糊,味道还不错。

  这是秦雷开发出来的野战口粮。他专门将火头军从卫队中剥离出来,组成一个几十人的伙夫队,让他们在平时将大豆、小豆、米、谷、粟、核桃仁,等几十种粮食作物炒熟后磨成粉,一袋袋装起来。再把猪牛羊鹿等肉类腌制后蒸熟,同样磨成粉装袋。这样既节省了空间,又能长期保存,能大大解决后勤补给不畅的问题。

  行军时只需要把这些粉倒出来加水煮一下。不一会,一锅有滋有味有营养的‘糊糊’就做好了,大大节省了做饭时间不说,而且这种糊状特别容易被肠胃吸收,直接进入血液供应身体所需。所以兵士们起初担心的吃不饱,纯属杞人忧天。不仅吃得饱,还更耐饿,感觉身上还更有劲呢。

  而且情况紧急来不及做饭时,就着点清水便可以直接吃这些粉末,更是方便的紧。

  当然,若是实在想吃些干的,油布上还有咸菜、咸鱼、窝头、饼子,都是些干得不能再干的东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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