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章 山匪_炊烟十里不识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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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琢连连应下,躬身退出了偏殿。

  这头曾晚听了余清秋的话,将信将疑地回了房间,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小曾岭不知何时把她给的陶笛弄丢了。

  二人客栈上下找了个遍也没寻着踪迹,只好作罢。

  临走之前,曾晚在盛怀言的房门外犹豫了一会,还是抬手敲了两下。

  这两日,她前前后后算是同这里认识的每一位都道了别,唯有盛怀言,好像还没好好说一句再见。

  可惜无人应门。

  她只好找李老板要来纸笔,用她那撇脚的毛笔字一笔一划地写。

  「闫公子,很高兴遇见你,虽然我们相识不久,但和你在一起的时光……」

  说这个干嘛?

  揉了重写。

  「闫公子,我就要走了,多谢那日你出手相救,临走之前也没能见上一面,着实可惜……」

  好像很矫情。

  不行。

  曾晚就这样写了揉,揉了再写,脚边堆了一片纸团子,才终于写好这封告别信。

  信的内容比她最初预想的要简单不少——

  「闫公子,谢谢你救了我和小岭,也谢谢你的礼物,我走了,有缘再会。」

  言简意赅,又酷又飒,曾晚很满意。

  就是字丑了些。

  她将信交由李老板保管,拉着曾岭出了客栈。

  客栈外那条通向城门的长街,曾晚不记得自己已经走了多少次。

  她却仍然走得很慢很慢,每一处街景,或熟悉或陌生,她都想刻入记忆。

  这条路仍同她来时一样,有零星的小铺子,有围坐在墙边的妇人,有追逐打闹的孩子。

  不同的是,她在这段时间与这群人相遇相识,无形中早已在这年复一年的街景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。

  她同沿途的熟人像往常那样打招呼。

  “曾姑娘,出摊啊。”

  “嗯,出摊啦。”

  这是往常。

  “曾姑娘,要走啊。”

  “嗯,要走啦。”

  这是今日。

  城门脚下有一簇野菊,曾晚来时还只是高高低低的青杆儿,现下已开了好几朵淡黄色的小花。

  曾岭小孩子心性,上一秒还在为丢了陶笛难过,此刻又生了贪玩的心,趁着曾晚同几位前来送别的朋友告别,跳下车板去采了一朵,嚷嚷着要给曾晚戴上。

  惹得旁人笑作一团。

  “小晚啊,你家这位小公子可不简单呐,小小年纪就会沾花惹草啦!”一位大娘打趣道。

  曾晚侧头弯下腰,任由曾岭把那朵小□□插在她发丝之间,墨染似的青丝多了一丝点缀,衬得姑娘的笑靥愈加动人。

  她蹭了下曾岭的鼻头,“就是啊小鬼头,连姐姐都撩,要是遇着喜欢的姑娘还得了?”

  曾岭被大家笑得有些不好意思,涨红着脸躲到曾晚身后去了。

  “我倒觉着这孩子机灵得很,”说话的是沫城的教书先生,来曾晚摊位上吃过几次饭,教曾岭简单识过几个字,“稍加培养,日后定能成才。”

  “是啊是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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